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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驯的异端:以一本愤怒之书引发欧洲大地震,斯宾诺莎与人类思想自由的起源(出版书)最新章节 中长篇 史蒂芬·纳德勒/译者:杨理然 免费全文阅读

时间:2026-03-13 00:56 /王妃小说 / 编辑:黛西
《不驯的异端:以一本愤怒之书引发欧洲大地震,斯宾诺莎与人类思想自由的起源(出版书)》是史蒂芬·纳德勒/译者:杨理然写的一本王妃、玄学、猥琐小说,作者文笔极佳,题材新颖,推荐阅读。《不驯的异端:以一本愤怒之书引发欧洲大地震,斯宾诺莎与人类思想自由的起源(出版书)》精彩章节节选:于是,幸运女神(即自然)向以岸列人微笑,让事情刚好朝着有利于他们的方向发展。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是被上帝“...
《不驯的异端:以一本愤怒之书引发欧洲大地震,斯宾诺莎与人类思想自由的起源(出版书)》章节

于是,幸运女神(即自然)向以列人微笑,让事情刚好朝着有利于他们的方向发展。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是被上帝“选中”的子民。当时的情况是,要么他们的对手普遍比他们羸弱,要么气候刚好适他们行农作。正因为这些与其他有利的环境因素,以列社会开始繁荣昌盛并击败了敌人。但显然地,斯宾诺莎相信事情也可能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

另一方面,以列人的确可以将成功部分归功于自己。这是因为他们也利用了上帝的内在帮助。以列人倾向遵守立法者为他们所制定的律法,所以自然而然使社会秩序良好,并让自治政府治久安。换句话说,“天选”的过程其实并不需要缺省超自然量的预,需要的只是有能的政治德领袖,以及广泛遵守规则。如果一个群制订并遵循明智和务实的律法,那么自然而然就会产生独立、安全、繁荣的政

希伯来民族之所以被上帝选中,并不是因为他们的理解或精神素质,而是因为他们的社会组织和好运气。借此,他们获得了优地位,并保持此状多年。因此,天选和使命只存在于物质上的成功与国家的繁荣。希伯来民族从律法,而回报就只是律法所给的承诺,即国家的持续繁荣与与物质利益。而忤逆和违反圣约,则会导致国家垮台与最可怕的逆境。注349

因此,所谓天选犹太人是有特定时空条件的选择。这种天选只适用于犹太群,并且只在特定时间内有效。“一位脱离社会组织和政府的犹太人,并不有任何优于他人的上帝恩赐,他与外邦人之间没有任何区别。”注350随着以列王国的灭亡,他们与外邦人之间的区别也不复存在。毕竟,犹太人的天选说,实则是一种有条件的好运以及该民族自行创造的政治繁荣,但这两者都已经不存在了。“当,犹太人并不拥有任何能够引以为傲、让自己驾于其他民族之上的事。”注351至于有关人类的美德、理解、真正的幸福以及神圣恩赐,这些永远不会是独属于犹太人的能。注352

斯宾诺莎的犹太认同

斯宾诺莎在《神学政治论》中展现了对犹太律法的度。人们因而认为他在犹太世俗化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作用,甚至还认为他是第一位世俗化的犹太人。然而,其实人们误解了斯宾诺莎对于犹太以及其他宗的许多观点,也因此误认为斯宾诺莎是在设想一种不受《妥拉》或严格仪式所规范的犹太

犹太的世俗化有许多层面的意义,但通常可以被理解为一种不需严格遵守义的犹太,或者称为文化上的犹太。在这种观点下,“世俗化的犹太人”指的是出生于犹太家或皈依于犹太、并有明确自我认同的犹太人,且不须遵守犹太人的律法,也不按照犹太人的仪式来安排生活。对这样的人来说,他的犹太分不取决于是否遵守犹太常规,甚至也不取决于他是否仍然是犹太社群成员。当然,这样的人仍保有犹太分,但那是属于一种特定文化种族群以及特定历史的归属,而且这种归属会在他或她的生活中产生不同影响。此外,这样的人也可能还是有意识地信奉所谓的世俗犹太信仰和价值观,遵守某些德和社会原则。虽然这些世俗价值观已经与宗和神学分离,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其仪式的基础仍然来自于《妥拉》以及犹太历史。

有些人认为斯宾诺莎在世俗犹太的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这种说法其实模棱两可。一方面,这暗示了斯宾诺莎曾明确想过作为一位世俗犹太人是否有可能在有组织的犹太社群与犹太仪式之外生活与思考,甚至也许他自己就曾过着这样的生活。另一方面,这可能只意味着斯宾诺莎并不打算将犹太分彻底世俗化,或完全脱离犹太信仰和习俗,但是仍然尝试在传统神启宗的背景下,讨论个化信仰。注353这种说法淡化了斯宾诺莎对犹太世俗化的贡献,声称斯宾诺莎的角仅是在犹太中捍卫一种良心自由(也许是为了适应现代世俗社会,以追个人主义式或非正统形式的犹太仪式),同时保持在传统犹太社群中的生活。无论在哪一种解读中,斯宾诺莎所看到的都是:一个人可以是非正统或甚至是不严格遵守义的犹太人,但仍然是一位犹太人。

此外,我们也很难界定斯宾诺莎为第一位世俗犹太人。在被犹太社群谴责之,他不仅断绝了与所有犹太会的正式关系,也毫无疑问地鸿止了犹太生活中的任何仪式和惯例。而且,成年的斯宾诺莎似乎没有残存任何犹太人的分认同意识。犹太分显然在他的自我形象中没有扮演任何角。虽然说我们可以从惠更斯称他为“福尔堡的犹太人”时,看出犹太分在其他人对他的印象中,仍然扮演着重要角。注354我们没有理由相信,斯宾诺莎在他的余生中持续认为自己是一位犹太人。例如,他在《神学政治论》中,曾蔑视犹太传统,同时他还使用第三人称来称呼犹太人。这都让人到震惊。斯宾诺莎曾提到,“他们”在神学或德层面都缺乏天选特质;“他们”是透过自法律阉割自己的人。

更普遍来说,斯宾诺莎似乎在他的著作以及现存的通信文件中,皆缺乏对犹太宗和历史的任何认同或同情,甚至用自己的方式与犹太传统保持距离。然而,若要作为一位世俗犹太人,而非一位单单有犹太背景的世俗者,必须至少保持某种犹太人的认同;即使这种认同的来源并不是特定的宗信仰或宗实践,而是透过历史、种族或社会群剔庸分将自己与他人区分开来。因此,从传记历史的角度看来,没有理由认为斯宾诺莎是第一位世俗犹太人。因为他本就完全不是世俗犹太人。如果真要说斯宾诺莎有什么特别之处,那就是他是近代早期的“世俗个”中最杰出的典范。毕竟对斯宾诺莎来说,宗信仰或宗传统在他的自我认同中无足重。

但即使斯宾诺莎不认为自己是犹太人(因此也不能说他过着世俗犹太人的生活),但是他认为犹太律法和仪式与当代生活无关,并因此将“真实宗”简化为一个基本理原则,使其脱离神学──形上学的条,难斯宾诺莎没有因此奠定了世俗犹太的基础吗?或者,《神学政治论》中的论点,是否至少可能让某个世俗犹太人在作为犹太人的同时,面对现代社会也做出了一些必要的调整,甚至过着完全世俗的生活,将其公民分和社会认同放在严格的犹太生活之上呢?

有几个理由可以说明斯宾诺莎为何提供了无犹太律法的犹太存在的可能。首先,他认为几世代以来,针对犹太人的仇恨使得犹太人甚至能在没有宗仪式的帮助下,成为一个独立的群。斯宾诺莎强调,即使就像十五世纪和十六世纪在西班牙和葡萄牙出现的情况,一些犹太人已经从犹太转而信仰其他宗,反犹主义的出现却强化了犹太人的分认同。

我一点也不惊讶这么多年以来,犹太群能在四散各地和无国籍的情况下继续存在。因为他们已经将自己与其他民族隔离得如此之远,甚至招致所有人的仇恨。历史事实表明,其他民族对犹太群的仇恨使得者持续保有群认同。注355

虽然也许这样的主张不该被认真看待,斯宾诺莎如此评论:“我认为在这件事情上,传统犹太割礼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我相信这件事本就能永远保存他们的民族分。”注356就如同中国人能够仅透过一条辫子来保存他们的民族分一样。他带有些许遗憾地补充

更重要的是,如果犹太礼仪律法因为失去了其理背景因素就不再有效,要是有一天犹太人对宗戒律的遵守消失了,会发生什么事呢?犹太人也会跟着消失吗?或者说,犹太人会在没有律法的情况下继续延续下去,只是与过去相比成为一个更世俗的群?当斯宾诺莎说,西律法对当代犹太人不再有约束,人们可能会认为他是在建议犹太人追自己的犹太分时,不该再受到《妥拉》律法的约束。因此,人们认为斯宾诺莎预告了一种世俗的犹太。然而,这其实是一种错误解读。斯宾诺莎显然认为,没有了律法,犹太人就不会有持续的群分认同。对他来说,世俗犹太人并不是一个连贯的概念(即使他们面对同样的仇恨,接受了同样的割礼)。这点在斯宾诺莎对天选子民的反驳中其明显。斯宾诺莎认为无论是在神学、形上学或德意义上,都无法理论述犹太人是由上帝从所有其他民族中天选而来这件事。但如果民族之间并没有内在的差异,也没有自然类(natural kinds)上的差异,我们要怎么区分犹太人与外邦人呢?特别是在当时,以列国已经不复存在,犹太人四散在世界各处,那么他们作为一个民族有什么独特之处呢?是什么造就了犹太人?

对斯宾诺莎来说,答案是礼仪律法。他说:“犹太人因为外部的礼仪……早已与其他民族不同。”注357他指出,如果犹太人放弃遵守这些仪式和犹太律法,并且生活在一个没有实行种族隔离或甚至赋予他们公民权的社会中,那么政治同化就会导致族群的完全同化,最犹太人的分就会消失。在《神学政治论》中,他引用了巴比流亡者的例子,“他们背弃了整掏雪西律法,将他们祖先的律法视为毫无意义的东西抛诸脑,然开始被其他国家同化。”注358换句话说,世俗化和同化的结果并不是世俗化或同化的犹太人,而是将犹太抛在脑的世俗化、被同化的普通人。或许有点过分乐观,斯宾诺莎也在这个脉络下提到了西班牙犹太人的情况。他认为他们的政治同化是创建在放弃犹太、放弃遵守西律法的条件上。结果就是犹太人群的消失,“从此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注359斯宾诺莎在此忽视了纯正血统的法则,因为西班牙人其实继续区分真正的(旧)基督徒和犹太皈依者(或所谓新基督徒)。但这表示,对斯宾诺莎来说要作为一个犹太人,除了遵守西律法,并不需要其他条件。

对斯宾诺莎来说,礼仪律法就是犹太的本质。就算拿走强大的“天选”概念,对犹太来说相对无碍。但是遵守犹太律法,就是犹太的核心。拿走西的律法,你就消灭了犹太人。换句话说,在斯宾诺莎眼中,作为一个犹太人,就是必须遵守犹太的宗仪式。这是因为对他来说,犹太生活的定义就仅仅是犹太的信仰、礼仪、惯例和律法,但随着圣殿的毁灭,这些东西已经失去了基础。对他来说,犹太人的自我认同就仅仅是取决于是否属于某个犹太社群;而犹太社群则是由对犹太戒律的自觉和遵从所构成。

斯宾诺莎在此处的观点似乎一反常地狭隘。毕竟,就算是在没有严格遵从宗礼仪的情况下,犹太人还是可以维持他的分认同。而且至少在过去的两百年中,这样的分认同已经繁盛起来了。这种认同不仅是创建在诫命(mitzvot)的选择遵守上,更重要的是,它是创建在一种包共同系谱、历史叙事、共同知识,和文化传统的归属。然而,斯宾诺莎认为,若没有律法和礼仪、没有《妥拉》提供的客观框架和连续,这样的世俗犹太或文化犹太终究只是一个空壳,所以不会是真正的犹太。不可否认这是一种狭隘的观点,不过,这个观点受到他同时代的人认同,因为犹太要一直到十九世纪才会分裂出其他派,所以世俗犹太人的观念也本不存在。斯宾诺莎不会否认,任何一群人都可以透过历史和文化环境找到团结和群剔庸分认同。毕竟这是一个明显的事实。但如果事实证明,除了别人对他们的仇恨之外,犹太人的团结和认同其唯一来源就是一种主观的归属和怀旧回忆的话,那么斯宾诺莎会坚持认为,虽然某个人可能会被贴上“犹太人”的标签,但犹太终将消失。注360

斯宾诺莎并没有想过存在世俗犹太的可能。在他看来,做一位世俗或被同化的犹太人是不可能的事。这就好像说有一个无派的派。对斯宾诺莎来说,犹太如果不遵从其文本和历史定义中的原则、律法和仪式,那么它就不再是真的犹太。这些律法和仪式(还有非犹太人的反犹太主义)是圣殿被摧毁犹太仍得以保存的原因,也是构成其本质的东西。当然,斯宾诺莎非常鄙视传统的派宗其是犹太。而且他确实认为犹太律法对当代犹太人已经不再有约束。也许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他无意中为世俗犹太或甚至改革宗犹太打开了大门。然而,他对什么算是犹太这点,仍然保有非常严格的理解。斯宾诺莎可能是一位宗改革家,但是他所展望的并不是犹太内部的改革。相反地,他想要的是一种普世的理,以避免无意义且迷信的仪式,从而专注在一些简单的德原则上,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邻如己”。

无神论者,还是基督徒?

关于斯宾诺莎所信仰的宗,还有一个持续存在的迷思。这个迷思的来由,部分是来自于他的朋友,部分则是来自于他在《神学政治论》中的一些评论。据说在他被“从以列人民中驱逐出去”之,成为了一名基督徒,或许是加入了在荷兰蓬勃发展的某个归正会的异议派。毕竟当时他的许多朋友和作者都属于这个派。

从一六五○年代中期开始,斯宾诺莎最密的伙伴包括门诺会成员西蒙.德.佛里斯(Simon Joosten de Vries)、彼得.鲍林(Pieter Balling)以及贾里格.杰勒斯(Jarig Jelles)。他们都与在阿姆斯特丹和莱茵斯堡集会的荷兰友会团有接触。另外也有一些人认为,当时斯宾诺莎在阿姆斯特丹与英国贵格会有接触。注361他和这些无会基督徒注362的关系,似乎让人认为斯宾诺莎要么正式皈依基督中的汲看派,或是要么至少成为一位实践基督徒了。注363

毫无疑问地,斯宾诺莎与基督改革者之间的私人关系影响了他的宗和政治观──他们拒绝会阶层制度,主张取消集会仪式,并认为“内在之光”是通往上帝的真正向导。斯宾诺莎在《神学政治论》中区分了真实宗以及传统有组织的宗,他对两种宗的诸多评论,反映了那些虔诚异议者所持的信仰或实践。任何读过《神学政治论》的读者,都会因斯宾诺莎对基督福音书的尊重、对耶稣的高度赞扬以及对使徒保罗的崇拜所仔东。他认为耶稣是超越所有人──包括西──的先知。

斯宾诺莎针对《希伯来圣经》从文本和历史角度展开了严格且广泛的批判。然而,他从未针对《新约圣经》有如此批判。他对《希伯来圣经》蔑的度,且以一种化约式的描述来理解《旧约圣经》的先知。相反地,对于基督福音书以及其作者,则常以正面的度来评论。他曾提到,基督的使徒以一种与希伯来先知完全不同的方式阐述他们的义。事实上,他们是透过推理和说,就像在行讨论一样;而不是透过想象和武断的主张来阐述义,所以似乎更像老师而不是先知。此外,他们从自然知识出发,且常常只是在发表自己的意见,所以不像先知的宣告那样有权威的肯定。因此,斯宾诺莎说:“使徒的书信是依据自然之光写作而成。”注364

斯宾诺莎其推崇使徒保罗。保罗是一位先知,但他似乎也是一位擅用智慧与他人往的哲学家。在这一点上,保罗不像西,因为者“虽然是众多先知中最伟大的一位,但是从未提出任何适当的论点”。相反地,保罗以博学之士的分讲。他与其他使徒一样,会以理的方式传播耶稣的讯息,并借此鼓励和强化听众的宗信仰。注365

斯宾诺莎对待基督福音书的方式,与他对待《希伯来圣经》的方式非常不同。但他会这么做的原因仍是个谜。他甚至一度暗示,自己无法如同评论希伯来语经文一般评论基督福音书,因为他认为自己没有资格对行彻底的批判分析。

现在是时候以同样的方式来检视《新约圣经》了。不过有人告诉我,承担这份任务的向来都是那些在科学(其是语言学)上最有学问的人。但因为我对希腊语的了解还不够透彻,所以我其实不敢承担这项任务。此外,也因为《新约圣经》缺少了希伯来文的版本,所以我想避免这项困难的任务。注366

然而,这样的说法其实有点虚伪。斯宾诺莎虽然不熟悉希腊语,但这并未阻止他对《新约圣经》的义发表评论,这在《神学政治论》中随处可见。注367与此同时,他声称“使徒们的语正是叙利亚语”,甚至暗示我们在福音书中看到的是叙利亚语原文的希腊语译本。注368另外,他在《神学政治论》的几章也坚称,理解基督福音书所必备的重要语言是希伯来语而不是希腊语。

因为《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的作者都是希伯来人,所以不管是为了理解以希伯来语写成的《旧约圣经》,还是为了理解《新约圣经》,希伯来语的语言史毫无疑问都是最重要的工。毕竟,尽管在其他语言中,旧约、新约已经为人所熟知,但它们的真正意义只能在希伯来语中显现。注369

为什么斯宾诺莎不愿仔探讨基督福音书呢?有个最有可能且显而易见的解释。因为斯宾诺莎从小所受的育,让他对《希伯来圣经》以及犹太评论传统比起对基督文献来得精通。此外,如所述,在谈到基督福音书时,斯宾诺莎的度是更加尊重,这可能是因为他不想赶走自己的重要听众。他需要谨慎对待那些他希望透过《神学政治论》来说的人,并将这些人纳入他的宗和政治改革计划之中。所以,他不能冒险疏远阿姆斯特丹的统治群、自由派神学家以及归正会中的异议派。这些人都不会接受任何诋毁基督使徒的言论。注370正如列奥.施特劳斯注371著名的论点所说:“《神学政治论》是写给基督徒看的。”其是写给那些斯宾诺莎想要让他们皈依哲学的人,毕竟“击《旧约圣经》远比击《新约圣经》要来得安全许多”。注372

施特劳斯认为,斯宾诺莎因为恐惧被迫害且顾虑福斯的宗虔诚,所以试图向许多读者隐瞒真相,同时又偷偷向博学者传达真相──因此他主张《神学政治论》虽然是一部“公开”的作品,但读者也必须“读懂隐藏在字里行间的意思”。注373然而,施特劳斯的这种说法是错误的,《神学政治论》中并不存在所谓“隐藏的学说”。斯宾诺莎就像许多作家一样,只是运用了修辞上的策略来引他的读者。因此,他真正的意思并不总是与他所说的话完全一致,他说的话也不总是与他内心的想法完全一致。

的确,斯宾诺莎对基督福音书的度相对温和,也对使徒的持赞许。之所以如此,除了他声称不懂希腊语之外,也许还有其他更充分的理由,而其中并不包括斯宾诺莎皈依成为基督徒的这种说法。

事实上,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斯宾诺莎成为基督徒或基督同路人。他论述了有组织的宗对个人自由、幸福以及社会福祉存在有害影响。依据这样的主张,说他皈依成基督徒是个完全不情理的假设。仔读过《神学政治论》的读者会发现,当基督作为一种派宗,斯宾诺莎所给予的评价其实不会比对待犹太来得更友善。

诚然,在《神学政治论》中,斯宾诺莎把耶稣放在所有先知中最重要的位置。他认为,耶稣的启示在本质上就不同于、且优于西或其他希伯来先知。耶稣预言的不同之处在于其对上帝之语的直接理解。《希伯来圣经》曾提到:“我们必须把西的预言和其他先知的预言区分开来。”因为只有西得到上帝的直接启示。西的能胜过杰里迈亚、以西结、以赛亚以及其他先知,因为当其他先知要透过想象,才能在梦中和虚幻的异象中经验到启示,西则能直接听见上帝的真实声音,甚至曾看见“祂的背影”(但没有看见祂的面貌)。注374

然而,耶稣的能甚至超过西。耶稣与上帝的流不仅仅是面对面的,而是“心与心”的流。在耶稣的启示中,既不牵涉想象,也不牵涉官能。耶稣能透过对神圣讯息的直觉理解,立即领悟上帝之语。

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知,上帝不需要透过中介就能与人沟通,因为祂能直接将祂的本质传达给人的心智,而不需透过物质工。然而,如果一个个能够透过纯粹的直觉去理解那些无法推论、也不包在人类认知能和基本原则中的东西,那么他就必须拥有远远超过人类的卓越心智。

斯宾诺莎不许人类拥有超人(或超自然)的心智。然而,的确有些人对某些真理的直接理解十分不寻常也十分独特,所以我们无法确切解释他们的才能。但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一定有一个乎自然的解释。

我相信除了耶稣以外,没有人的能能够达到如此完美的境界。耶稣不是透过言语或想象来理解,而是直接掌上帝拯救世人的典章。因此,上帝是借由耶稣的心智直接向使徒们启示,正如同从上帝是借由心中的声音向西启示一样。因此,耶稣的声音也可以被称为上帝的声音,就类似于西听到的声音是上帝的声音一样。从这层意义上来说,这种上帝的声音也可以说是一种在耶稣的心智中有了人的上帝智慧(纯粹的上帝智慧是一种超越人类的智慧)。所以,耶稣就是救赎之路。注375

据斯宾诺莎看来可疑的《圣经》权威,基督宣称,耶稣基督有某种超自然的神,所以从字面意义和形上学的意义来说,耶稣“比人类更伟大”。但是他哲学系中的自然主义则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正如他在写给奥尔登堡的信中所说:“关于某些会在讲中提到上帝有人,我已经明确表示不明他们所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说实话,在我看来,他们这句话的荒谬之处,不亚于有人告诉我一个圆形有了正方形的质。”更普遍来说,考虑到基督徒的信仰是创建在相信奇迹的基础上,他在给奥尔登堡的信中写:“基督徒将信仰创建在无知之上,这也是一切恶的源。也因此,他们将自己的信仰(就算这些信仰的事情可能为真)成了迷信。”注376

耶稣作为先知的优越并不取决于任何超自然的恩赐或神奇能,只取决于他度的德洞察以及传技巧。他之所以成为“上帝的代言人”,是因为他比其他人都更能充分且准确地领悟上帝之语,即宗中最真实的德讯息──上帝与人类同胞。然而,耶稣并不是透过想象或其他原理的推论来得出这样的普遍真理(同时也是最高层次的宗原则)。相反地,他是透过对上帝或自然的直观认识来明这样的真理。

上帝直接将启示赋予耶稣或耶稣的心智,而不是像先知那样透过言语和形象。这件事实代表耶稣能真正理解上帝的启示。因为只有在使用纯粹的想法,而非借助语言或形象来理解一件事的时候,才能真正理解它。注377

斯宾诺莎认为耶稣的特殊之处在于他能与上帝展开“心对心”的流。这句话的意思是,耶稣天生就有一种独特的德洞察,也是一名天赋异禀的德导师。也只有在这种完全的自然主义意义上,斯宾诺莎才接受“耶稣是救赎之路”的观点。因此斯宾诺莎认为,一个人就算对《圣经》无知,只要他仍然在善的事与对的事上坚持正确的信念,并追一种美德的生活方式,那么他就“绝对是受祝福之人,在心中有耶稣的精神”。注378同样地,如果我们要正确理解所有关于耶稣复活的讨论,那么就只能用一种“精神上”的意义来理解。耶稣是一个德上的模范,所以酉庸注379和复活的义应该被理解为:“在耶稣的生与之中,提供了一个超越圣洁的榜样。所谓能让门徒而复生,意思是,耶稣能让门徒效法自己的生与,视其为榜样。”注380若有任何人会迫害那些热正义与慈善者,他们就是“耶稣的仇敌”。注381

斯宾诺莎可能会推荐基督(或者更确切的说是“基督主义”)作为人们通往幸福的途径。但他自己肯定没有成为一位基督徒。毕竟,真正的信仰不在于相信迷信的条或任何派宗所崇拜的空洞仪式。

注292:作者注:《书信》,第42封,《斯宾诺莎全集》IV.218;《斯宾诺莎书信》,第236页。

注293:作者注:《书信》,第43封,《斯宾诺莎全集》IV.219;《斯宾诺莎书信》,第237页。

注294:作者注:《书信》,第43封,《斯宾诺莎全集》IV.220;《斯宾诺莎书信》,第238页。

注295:作者注:《神学政治论》V,《斯宾诺莎全集》III.75;《神学政治论英译》,第64页。

注296:作者注:《神学政治论》V,《斯宾诺莎全集》III.73-74;《神学政治论英译》,第63页。

注297:作者注:《神学政治论》V,《斯宾诺莎全集》III.70;《神学政治论英译》,第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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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驯的异端:以一本愤怒之书引发欧洲大地震,斯宾诺莎与人类思想自由的起源(出版书)

不驯的异端:以一本愤怒之书引发欧洲大地震,斯宾诺莎与人类思想自由的起源(出版书)

作者:史蒂芬·纳德勒/译者:杨理然
类型:王妃小说
完结:
时间:2026-03-13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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